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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powe 发表于 2017-1-9 17:36

to pcl_test,你要是觉得积分对你很重要,把我的一次扣光好了,不要老是找借口。

pcl_test,有时间多做点实事-帮人解决问题,能做到么?

Nsqs 发表于 2017-1-9 18:07

[b]回复 [url=http://www.bathome.net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95077&ptid=42915]1#[/url] [i]jpowe[/i] [/b]


    怎么没有见到版主扣过我的..

523066680 发表于 2017-1-9 18:29

[b]回复 [url=http://bbs.bathome.net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95080&ptid=42915]2#[/url] [i]Nsqs[/i] [/b]


    1分不介意吧 {:3_60:}

523066680 发表于 2017-1-9 18:33

[b]回复 [url=http://bbs.bathome.net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95077&ptid=42915]1#[/url] [i]jpowe[/i] [/b]

      如果你全文搜索 pcl_test 回复过的帖子,会发现他解答过无数问题。
至于你,无关痒痛。

Nsqs 发表于 2017-1-9 19:21

[b]回复 [url=http://www.bathome.net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95082&ptid=42915]4#[/url] [i]523066680[/i] [/b]


    这是干啥?

capslock 发表于 2017-1-9 19:22

[i=s] 本帖最后由 capslock 于 2017-1-10 16:31 编辑 [/i]

提问也要符合基本法, 你们有一个优点, 发帖比西方记者还快, 但是问来问去的问题呢, too simple, sometimes naive.

codegay 发表于 2017-1-9 20:37

:lol PCL答了论坛里很多帖子。楼主这么说别人,楼主自己帮过别人吗。

hlzj88 发表于 2017-1-9 20:48

[b][size=3]实话实说,我也是怕遇到pcl_test版主,对于注册时间越久的下手越狠。

不过,[size=5]作为版主,pcl_test对于职责是兢兢业业,不折不挠,长期如一[/size]。

来论坛,对于版规的遵守不是一个人的事,是所有人的事。

虽然版主下手略狠,要长记性,尽量不犯,不必太过计较。

多读帖子,多回复。积分悄悄挣回来就ok了。主要不技术学到手才是正事。[/size][/b]

莫奈良 发表于 2017-1-9 20:57

pcl_test 大神为这个社区做过很多的贡献 版规写在那里 人人应该遵守才是 而且论坛的积分 多问几个问题 或者多帮人解决几个问题就回来了 不要太在意

CrLf 发表于 2017-1-9 21:14

无规矩,不成方圆,他只是坚持在做正确的事情。
我作为前任版主,非常了解这种坚持有多难得可贵。

Batcher 发表于 2017-1-9 22:02

[url]http://bbs.bathome.net/thread-40638-1-1.html[/url]
扣分已经撤销
如果以后再被扣分请及时联系我

jpowe 发表于 2017-1-9 23:35

还是先多谢Batcher ,

1,To codegay,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,如果不是超级小白,我想帮人一定会多过你,

2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,非常能理解。在我注册学习过众多的论坛当中,不知不觉有几个技术性的论坛已陪我度过了十几个年头,
   不得不说,这里用了“引用”回复贴子要扣分的版规是我遇到过最奇葩的,

3,对于我这样的菜鸟,积分对我来说,很重要?当然不是,你们谁喜欢都可以拿去,我只要能发帖提问,浏览学习就足够了。
   但从to pcl_test操作扣分的时间点来说,“pcl_test对于职责是兢兢业业,不折不挠,长期如一“在我看来更多玩的是针对。pcl_test,你问问心,

4,不想绑架视线和浪费大家太多的时间,如果有时间,麻烦多关注下我的问题吧,还没解决呢,感谢。

codegay 发表于 2017-1-9 23:45

:lol 说来说去还是嘴炮党嘛。吹个NB大过天就可以了。

/zhqsystem/zhq 发表于 2017-1-10 00:37

[url=http://www.bathome.net/viewthread.php?tid=40638&highlight]http://www.bathome.net/viewthread.php?tid=40638&highlight[/url]=
[url=http://www.bathome.net/viewthread.php?tid=42872&highlight]http://www.bathome.net/viewthread.php?tid=42872&highlight[/url]=
管理已经帮你反删除了,居然还有意见,这俩帖子都是出自你的手笔吧,觉得删除了冤?
论坛资源有限,基本没有收入来源,已经在坚持运行了,就不要过多抱怨了!
管理的执行并没有错,为什么不去反思错在哪?版规写的已经很清楚了
[color=red]勿发同类贴、重复贴[/color]
[color=blue]管理真不该去 [/color][color=red][b]反删除[/b][/color]

taofan712 发表于 2017-1-16 16:17

菜鸟也要发表意见,这个论坛不说井然有序起码也是干干净净,阅读学习起来相当清爽。
我想这必须归功于管理者对版规的宣传和强调,也得益于坛友对版规的维护。
若说心胸狭隘或者自私一点的,论坛恐怕早就挂满广告了吧。
支持并感谢批处理之家的管理员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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